5月23日,记者从崇左市卫生局获悉,自宁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于5月8日启动后,“新农合”制度在崇左市七县(市、区)全面推行,比中央提出的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农合”制度的目标提前了一年。
崇左市于2005年将江州区作为首个“新农合”制度试点,2006年试点扩大到大新县、扶绥县、凭祥市,今年上半年又新增试点天等县和龙州县。5月8日,宁明县也启动了“新农合”制度,至此,各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合”制度,“新农合”覆盖全市农村人口近200万。今年崇左市财政将投入340万元支持“新农合”工作,比去年增加投入173万元。
崇左市自实施“新农合”制度试点以来,全市“参合”农民达到150万人,参合率75 %,受益群众159542人次。2005年以来,每名农民每年“参合”费从40元提高到50元,其中农民自己交纳的“参合”费10元没有改变,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从30元提高到40元。
为了做好“新农合”试点工作,崇左市各级卫生部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供各种便民措施,按规定给予“参合”农民门诊、住院报销补助。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医疗资金的运行安全。 (记者 黄锦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