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根据中政委、高检院、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塑造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了《浦北县人民检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政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到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上来。领导班子在带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为干警作学习教育动员,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个个受到教育和各方面广泛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讨论。切合我院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办案规范落实年互相融合、有机统一。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使各项教育活动互相促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改革紧密结合;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办案规范落实年活动紧密结合。坚持边教育、边整改、边建设、边提高,联系检察执法活动实际,抓住重点,深挖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着力解决法律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高、执法思想与执法作风不端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促进执法公正,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检察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一是抓好政治学习,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等中央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和先进人物的事迹;二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做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大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部分干警到上级机关参加各类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自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和各种函授教育。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时间到到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考试前集中培训。落实检察官法的要求,推进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专升本、研究生学历教育;五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狠抓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全年没有发生违法乱纪现象。去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本院公诉科被评为市先进集体,有三名同志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受到市检察院表彰。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办公现代化要求
围绕队伍专业化、办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办公现代化的"四化"目标,努力改善办公生活环境。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的要求,我院办公用房紧缺,办公设备落后,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我们想方设法,购买计算机定密系统和机要通道设备,购置更新电脑26台,建设了三级网视频室,扩建了办公用房、重新装修会议室以及建设停车场。年末,自治区检察院对各基层检察院的"四化"建设进行验收,我院获"四化"达标基层检察院,并作为全市达标代表受到自治区检察院表彰。
七、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和工作重点,认真抓好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共编发信息40期,编撰检察工作简报2期,市检察院转发20篇,撰写调研文章20篇,被各媒体采用宣传稿件81篇(其中中央级5篇、自治区级41篇、地方级35篇),报刊杂志刊登调研文章10篇。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办案规范落实年等活动的信息上传、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宣传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办案规范落实年等活动的有关情况。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接待、联络工作,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的事项,并给自治区人大代表及县委政府领导赠订《检察日报》、《公诉人》杂志。正是因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我们的事业才能顺利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