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招商局和灵川县西部开发办公室是灵川县政府主管西部开发和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区域协作的专业招商机构,负责全县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横向联合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活动,属政府工作部门,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有:
一、职能范围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按照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性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 3. 协同计划局及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外商投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 4. 管理全县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项目发布、谈判联络等活动; 5. 负责编制我县招商引资和西部开发的项目库; 6. 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部门和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收集和传送国内外招商引资政策、信息资料; 7. 作好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投资项目的对外推介; 8. 负责全县重大外来投资项目跟踪落实和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外来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批或申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负责发放批准证书; 9. 帮助外来投资者选择最佳的投资方式、投资地点; 10. 协调投资者与政府机构、公共组织、商业机构等部门的各种关系; 11. 协调和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2. 监督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
二、机构设置
根据灵川县招商局和灵川县西部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下设一室四部:办公室、项目部、策划部、商务部、投诉部。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 做好本单位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起草局、办公室的综合性材料,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2. 做好本单位行政及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档案、职称管理工作。 3. 做好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做好全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4. 做好文印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全局各类文件的统一管理和办公室各类文件打印及归档工作,做好办公室信息化等相关工作; 5. 安全及时做好车辆管理及行驶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安全,服从车辆的统一调度,确保运行安全、工作及时到位; 6. 协助做好外来投资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二)策划部 1. 负责各项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2. 负责我县招商环境的宣传和策划; 3. 负责本单位参加各类招商活动所需资料的设计和制作; 4. 负责我县招商项目的包装、宣传和推介。 5. 收集国内外招商信息,定期整理各地招商信息及动向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和相关依据; 6.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部 1. 负责征集全县招商项目,并做好项目筛选、编制、发布工作; 2. 参与拟订地方性招商政策、法规、条文; 3. 负责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参与本县投资环境的宣传介绍; 4. 负责县批外资项目的审批及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发放; 5. 负责项目合同、章程的转报;参与组织招商活动的项目谈判; 6. 做好全县在谈项目的跟踪、促进工作,掌握在谈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7.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商务部 1. 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渠道,有计划、有目的地与国内外大公司建立关系,逐步建立一批有投资潜力的客商档案库; 2. 分析、研究国内外大公司的投资方向,结合本县产业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努力开辟新的招商引资渠道; 3. 认真做好外来客商的接待,宣传灵川、推荐项目,组织外来客商考察灵川投资环境,安排项目洽谈,并做好谈判项目的跟踪; 4. 根据县政府招商和西部开发计划,积极参与组织国内外招商活动; 5. 及时处理各级领导所批示的有关事宜,并把处理结果记录、存档、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领导; 6. 承担招商局招商工作英语翻译; 7. 对每月的客商接待工作和有关外商洽谈、考察、投资意向等信息以书面形式进行小结。
(五)投诉部 1. 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2. 受理和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争议和纠纷; 3. 负责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有关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4. 监督、审批各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检查和收费。负责组织客商代表开展对有关部门的评议活动。 5.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为我县招商引资和参与西部大开发完善有关措施和加强软环境建设出谋划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