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一)大力加强思想道德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江泽民文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办案规范落实年等专项活动,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纪律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能进一步提高。结合市委部署的"转变作风,执政为民"思想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建设和"争创一流"讨论教育活动。特别是我们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办案规范的教育培训,共举办22期培训班,1183人次参训,进一步端正了执法理念,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与此同时,认真排查整改,切实解决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互关联的突出问题。
(二)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的管理、培训。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协助完成了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两级院新的领导班子展现了新的精神风貌。坚持从严治检,确保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延伸至8小时以外、延伸至办案第一线,监督管理的实效得到加强。深化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9期1256人次,形成了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从2000年的29.8%提高到目前的63.1%。有16名检察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60名干警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占62.7%)。开展广泛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经组织参加全区检察机关8个办案业务线评选"十佳"业务能手活动,我市有3名干警评为全区检察系统"十佳"业务能手。
(三)继续抓紧基层院建设。按照队伍专业化、办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办公现代化的"四化"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院三级数据专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组织开展基层院量化考核,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市院加强对口帮扶指导,切实帮助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明显改善,两级院共17个次集体、84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如海城区院获评为全区、全国先进检察院,市院公诉科科长张志刚获高检院记个人一等功并评为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纪检组组长赵周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反贪局副局长邓毅昌获评为北海市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
三、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去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全部拟不捕、拟不诉、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三类案件"21件23人,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在全国、全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作了专题经验介绍。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共走访行政执法机关42次,查询案件172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4件,衔接机制成员单位由12个扩大到19个。三是探索建设以市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检察改革也进一步深化。
我们坚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杂志,寄送《检察院情况反映》、《检察工作简报》、《检察工作要况》。坚持以各种方式积极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年内两级院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或评议检察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提案和案件均全部及时办结答复。
2006年,我市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体制机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一些干警服务和谐、执法为民、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还不够强,结合执法办案调处日益增多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还不够强,执法能力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两个最大限度"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我们的工作亟需丰富内涵、拓展方式,特别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以及化解矛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与实效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检务保障方面还存在较大困难,经费紧张,交通、技术、通讯等装备条件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