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滕朝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院改革,进一步推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047件,同比上升10.53%,审结1990件,结案率97.22%,结案金额6.89亿元,同比上升40.61%。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08件,审结202件,结案率为97.12%。判处被告人326名,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92人。审结杀人、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0件96人,抢劫、抢夺犯罪案件45件90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成功审结了走私香烟偷逃税额1.7亿多元、洗钱1.1亿多元的黄锡填等16人走私、洗钱犯罪案件;连续开庭10多天,审理了陈文杰等15人、杨国西等7人结伙抢劫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市委开展铁山港区社会治安整治专项活动,组织了万人旁听的公开宣判活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注重民商事审判,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433件,同比上升19.28%,审结424件,结案率为97.92 %,结案金额6.89亿元。其中,审理土地转让、工程承包、商品房预售等涉及房地产开发案件35件,解决争议金额1.51亿元,及时处理涉及北海泰盛花园、外沙海鲜岛等房屋销售纠纷,保护购房者利益,促进北海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积极依法调解,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7件,解决争议金额3.58亿元,维护了金融秩序。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5件,维护用工制度,保护职工利益。慎重处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涉农案件49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加强行政审判,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受理行政案件39件,审结34件,结案率为 87.18%。做好重大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了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的中海集团不服海关行政处罚案件。在审理群体性行政纠纷案件中,注重引入协调解决机制,依法开展协调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呈现了低上诉、少上访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完善国家赔偿审判释明制度,解决赔偿请求人不懂诉和不敢诉的问题。进一步推行国家赔偿审判听证制度,适用听证程序审结案件率达100%,位居全区法院前列,被确定为全区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听证规程试点单位。
二、大力清理执行积案,执行工作打开新局面
坚持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理执行案件396件,执结306件,结案率为77.27%,同比上升3.96个百分点,结案金额2.68亿元,同比上升5.93%。自觉坚持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法院与行政机关协调机制初步形成。市委召开了全市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支持法院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行动,重点抓住超期一年以上、受各种干预未能执结的案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多种措施强制执行,成功实施7次强制清场行动,有力地震慑了赖帐者,突破了一批执行难案。年内清理积案257件,超额完成清理执行积案的阶段性任务。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树立司法权威,社会反响良好。集中开展 “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查摆和解决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执行工作“五条纪律”,执行队伍素质得到提高。积极贯彻司法为民思想,妥善解决被执行企业债务与职工安置问题,协调各方为企业安置职工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