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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事业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鱼峰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高 宁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尹 红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彬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学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蔡红宇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秦宗泽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丽英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宋志红 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黎 波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钟东成 区委督查室副主任
王 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树柏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李 靖 区纪委副书记
罗亚元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立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阳赞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勇智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立贵 区机关工委书记
王春林 区文明办主任
谷 音 区财政局局长
江 涛 区民政局局长
韩洪涛 区发展经济局局长
黄定成 区贸易发展局局长
张强德 区招商局局长
赖柳帆 区司法局局长
张 志 区物价所所长
何 燕 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黄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亚元、秦宗泽、黎 波、廖英姿、李
苓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相关工作组,工作组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各部门抽调。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综合考核评议。
中共鱼峰区委员会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0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