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南宁市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根据排查统计,南宁市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5万余人。为了确保低保对象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农村低保资金,南宁市本级财政已将今年第四季度的231万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下拨到各县区,并要求各县区安排好配套资金,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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