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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玉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化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发展先进文化,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地方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2002年,市文化局连续3年获全区地市级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评比总分第一的好成绩。现将文化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文艺创作力度加大,精品生产屡结硕果
我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走"抓小不抓大、抓短不抓长、抓快不抓慢,内外专家相结合"的精品创作路子,被称为"玉林模式";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我们积极组织、创作了一批精品力作--广播剧《千条水总归东》、《山外有个世界》、《特殊故事》分别荣获全国第六、七、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是全区获"三连冠"的唯一地(市);壮族三人舞《山野图画》2000年荣获全国"第十届孔雀杯少数民族舞蹈比赛"三等奖,实现了我市专业舞蹈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零的突破;小采茶剧《清水塘边》继
2002年获中国曹禺戏剧奖·小品小戏剧本三等奖后,参加2003年第十届曹禹戏剧奖·全国小品小戏评选总决赛获二等奖,填补了玉林市戏剧作品无全国性大奖的空白;杂技《双杠杆》等一批作品获得了振兴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此外,我市还有近百件舞蹈、美术、音乐等作品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奖励。
(二)社会文化蓬勃发展,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我市公共图书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部被评为广西等级馆。全市11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图书馆,40%的行政村建了图书馆(室),其中万册乡镇图书馆28个、万册村图书馆11个。近年,我市城乡还兴起了文化广场、公园建设热潮,仅北流市就已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文化广场、文化公园35个。实施"知识工程"成绩突出,市文化局和市"知识工程"办公室多次被评为全区"知识工程"先进单位。各级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活动,文化"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丰富了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几年来,我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文化方面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和扭转了文化市场的非法活动及无序状态,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市文化局连续几年被评为全区文化市场"扫黄"工作先进集体和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集体。
二、基本状况
(一)文化队伍人员不足,缺乏拔尖人才
目前,市直文化系统有公益型或准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7个(另有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4个),仅有编制196个,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内部用人机制上,人员易进不易出,流动慢、人才老化、青黄不接等现象较为严重,缺乏足够的活力,明显不适应玉林中等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专业艺术剧团由于编制不足,难以吸收必要的拔尖专业艺术人才(如编、导、演、舞美等人才),加上经费因素,制约了较大型、上档次的艺术再生产活动。
(二)经费紧缺,制约文化工作开展
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应该在享受财政全额供给的基础上,另行核算事业费和活动经费;而实际情况是我市财政对文化拨付经费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逐年减少,财政基本上按人数拨工资;4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由于没有经营启动资金和经营场地,有2个已是名存实亡,另2个单位也有70%的人员发不出工资。几年来,市文化局依照"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项目"的原则,想方设法自筹资金,运作了一些短、小、快的文化项目,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全市文化工作的大局。自治区文化厅领导曾指出:"玉林市的文化工作虽说做得相当不错,但缺乏大动作、大制作,缺乏闪亮点,缺乏在全国、全区有影响力的作品";捉襟见肘的经费,确实影响了文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取得更大的成绩。
(三)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欠账问题突出
玉林市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按国家有关要求,起码需要配备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各1个,但我们目前的状况是:市直没有剧院、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也没有一个达标。其中市图书馆建筑面积仅4529平方米,距离地级馆1000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尚有一倍多的差距;市博物馆办公楼多年前已被鉴定为危房;市群艺馆除房子外所有全部设备价值不足2万元;市歌舞剧团、市粤剧团无排练厅等。各县(市、区)的状况更差,1997
年撤地设市后新成立的玉州区、兴业县、福绵管理区至今未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其余4县(市)的"三馆"有70%以上破旧不堪。这样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力争玉林在广西"率先加快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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