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组织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指示;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项规定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区委有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支持、帮助各统一战线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 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主、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了解、检查民主、宗教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的推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六、 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七、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 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活动。
九、 负责指导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委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 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