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区政府抓好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反映的有关问题。
三、做好本区开展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方案,规划和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对机关部门、区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出成效。
六、完成上级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