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成立
1、确定项目实施可行性及报批程序
2、核准拟设企业的名称
需提供以下材料:名称核准申请书;填写“名称核准申请表”;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名称核准委托书。
3、项目立项
需提供以下资料:立项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需提供以下材料:设立投资企业的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日设备清单(列出详细的设备作价出资清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作价等);拟设立公司的章程;投资者商业登记证明或投资者身份证明;拟设立企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
5、工商登记
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章程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准证书副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投资管理者(或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企业投资管理者(或公司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任职文件,上述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公司董事长相片(2张);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房屋租凭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相关部门备案
1、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外汇管理、财政、海关等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到银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
3、到环保、规划、土地、建设 、消防等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三)开发区管委会为入区的企业、投资者提供周到、快捷、高效的服务,免费为入区的企业、投资者代办上述投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