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提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对县级服务站的改造、扩建,使全国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覆盖率达到100%;在中西部地区建一批能覆盖3~4个乡(镇)的乡(镇)中心服务站;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覆盖农村所有县(市、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要装备、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符合国情、覆盖农村、功能完善、持续发展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据测算,所需建设投资约49亿元。
《规划》认为,我国现有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多数是在上世纪80年代靠地方财力和征收社会抚养费逐步建设的,条件简陋,装备缺乏。目前,中西部尚有37个县、近14%的乡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另有698个县级服务站已鉴定为危房,有1003个县级服务站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因此,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迫在眉睫。
《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的六大建设任务:对有机构无服务用房或鉴定为危房的县级服务站进行新建或加固改造;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改扩建,建成若干个在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上有创新,在全国起示范作用的县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在中西部地区新建、改造和扩建一批能覆盖3~4个乡(镇)的乡(镇)中心服务站,并配备必要装备;启动第三期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为中西部服务半径大、农业人口较多的县和县级区,及东部偏远山区增配部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部分地处湖区、库区的县级服务站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船;为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县级服务站配备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所必需的手术和检验、筛查设备。(记者 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