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15日电(杨驰、李凯)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近日,钦州市印发《全市深化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系统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部署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经营性自建房多呈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特点,集生产经营、居住等功能于一体,且普遍存在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未配备简易喷淋和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难度大,火灾亡人风险极高。
为做好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明确了应急、自然资源、住建等15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整治任务,对辖区内用于教育托育、危化品储存、餐饮住宿等各类经营性自建房,严格核查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严厉整治违规加层、擅自变动承重结构、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
聚焦功能分区不规范、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等突出隐患,《方案》按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划分,重点在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以及防火分隔等设施。通过强化物防、技防手段和入户宣讲、案例警示、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初起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半点松懈。”整治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凝聚工作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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