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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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31 09:20:47
来源:广西日报

修订后的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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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修订后的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扩大范围降低门槛 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新修订的条例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群众。如条例扩大“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这五类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在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十一项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基础上,规定以上五类主体请求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此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服务窗口、核查程序也将更便利。如规定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属于本自治区审理或者处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将现有“同城通办”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扩大为“全区通办”等。

  据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群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申请法律援助:一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天24小时有专业律师和话务团队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指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实体平台,全区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均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并设有便民服务窗口。三是网络平台,群众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App申请法律援助。(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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